【摘要】2005年6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决定在军队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文职人员从此进入军队正式编制序列。2006年1月9日,教育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军地七部门联合发出《军队文职人员人事争议调解办法》,以行政规章方式确定了军队文职人员人事争议调解制度。该制度设计与实施,是和谐军营“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人事争议调处的重要渠道、化解矛盾的有效机制、维护军营稳定的强力支撑和公平公正的必要保证,对于推动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军营建设,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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