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被现代社会普遍接受并赞赏的"法律至上",与中国古代法的传统可谓格格不入。"守文定罪"不但难为断狱的法官博得执法如山的美名,反而经常会因此被人们视为"酷吏"或"刀笔吏"。汉代"被污恶言"而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的张汤,由于"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状,皆穷其本",被时人斥为"诈忠"。太史公司马迁虽然同情他的廉洁堪称天下"仪表",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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