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奖励的手段来引导民众,自古以来便是统治者治理国家的利器。这种手段在法律领域表现为为数众多的奖励条款的设置和援引。当下规定奖励内容的地方性法规不少,但条文却不多。奖励条款虽具有辅助地区行政执法、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弘扬高尚情操和传统美德、缓和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的价值与功能,但是地方性法规中奖励条款在形式和内容上的缺陷,使得这些价值和功能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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