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与监禁刑并行的刑罚执行方式,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国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存在着受害人的民事权益被排除在工作范围之外、对不服从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等问题。为此,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害人的民事权益纳入社区矫正范围之内。社区矫正机构应积极开展与工读学校的合作,将原属劳动教养范围的人员纳入社区矫正,强化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
【关键词】
全文来源于知网
高校女生节的性别文化思考 邸晓星, 李海燕 2017 71 6 ¥:0
收藏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如何吸引和塑造青年——以安吴青训班为例 秦国伟 2017 63 6 ¥:0
收藏
青年社会教育的理论依据 张良驯 2017 73 9 ¥:0
收藏
共青团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供给侧改革——以浙江舟山为例 贝静红, 陈涛 2017 157 5 ¥:0
收藏
青年工作专业化建设与《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的落实 陆士桢, 李向显 2017 296 8 ¥: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