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以国家亲权思想为指引,秉持保护优先的理念,于1899年在芝加哥设立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院,开创少年司法与成人司法相区隔之先河,并逐渐影响其他国家的少年法制。但由于社会背景的变化,美国少年法院舍弃最初的保护主义理念而走上严罚路线,与普通的刑事法院别无二致,这样的少年法院失去了其独立存在的价值,而被少年法院处遇的少年,其少年时期的身心特点逐渐被忽视,少年的最佳利益被"行为-责任"的线性思考模式所取代,少年被视为社会防卫的客体,被排斥到社会的边缘。中国应汲取美国的经验与教训创设独立少年法院,坚持保护而非严罚的理念,随着社会的开放加大保护力度,逐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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