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情怀消费既有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还有制度层面的.法律作为制度层面的“社会产品”,在满足人们需的过程中理应渗透人类的情感,形成情怀消费.只有让法律成为一种情怀,让法律生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才能使法律无论其完备还是不那么完备,都能成为一种消费习惯甚至一种生活理念,内化于心,形成情怀.法律的情怀消费涉及多方面的因素,立法者立正义之法,执法者秉公执法,司法者公正司法,此外还有更为重要的一面,那就是守法者的守法行为.倡导法律的情怀消费,并非真的把法律当作消费品,不能也不应当只作为消费的对象.法律在发挥其功效的时候,不仅需其外在的显现,更需其深达内心的认知和体认.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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