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和”是先秦音乐的本性。《乐记》中的“和”主要体现为三个维度,即“大乐与天地同和”的自然宇宙维度,“乐由中出”的心灵维度,以及“乐统同,礼辨异”的社会维度。与这种维度相应的是物——心——社会的音乐生成过程和利用逻辑。心灵一端连接音乐之根源的天地万物,另一端连接音乐所延伸的最外端的社会人事。由此,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成为儒家的最高美学理想。但是,以“和”为音乐本性的传统思想的局限也是明显的。这是由于它一方面是一种自然性的音乐思维,另一方面是一种社会性的音乐思维。当前的问题在于区分传统音乐中哪些思想是活着的。让其重焕活力;哪些是已经死去的,使其寿终正寝。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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