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赋予民间金融主体合法的地位,是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核心,只有通过建立明确、系统的民间金融主体市场准入的立法体系,对民间金融主体的组织形式、资信能力、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明晰的法律界定,才有利于实现对民间金融的有效监管和金融系统的稳定.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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