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国首部传统村落保护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规划》)将于12月8日开始实施,留住“乡愁”实现有法可依。《条例》提出,具备下列条件的村落,经村(居)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申报江西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总量超过村庄建筑总量的1/3,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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