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潜规则概念之父”吴思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中,讲到清代四川有一种流行甚广的陋规,名叫“贼开花”。每当民间发生盗窃案件,州县地方官接到报案后,官吏衙役不做任何调查,先把被盗人家周围的富户指为窝赃户。那些被指为窝赃户的人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家里无人做官,没有后台。于是官府放心大胆地把他们拘押起来敲诈勒索。每报一案,往往牵连数家,“贼开花”由此得名。那些被指窝赃又怕坐牢的富户,只能拿钱贿赂官吏,打点差役。官吏捞足了钱,才把这些富户放出来,并宣布他们没有窝赃。在术语里这叫“洗贼名”。用贿赂的方式洗去“贼名”,也逐渐成为各种腐败的潜规则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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