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学教育界现行的案例式教学法因为只是从法学学科的角度进行教学改革设计,没有注意到教育心理学的成果,所以结果不是太理想,因此必须进行这两方面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将奥苏博尔的有意义学习理论加以吸收借鉴的话,会给现有的案例式教学带来较大改观。
【关键词】
全文来源于知网
论美国2012年BIT范本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陈建孝 , 段鹏飞 2014 626 0 ¥:0
收藏
税收行政执法与税收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思考 许婉霞 2014 796 0 ¥:0
收藏
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形态 杨安 2014 966 0 ¥:0
收藏
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中检察机关应当坚持的原则 邓柳权 , 朱继武 2014 1057 0 ¥:0
收藏
浅论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周巧慧 2014 1188 0 ¥: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