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分析了公共产品与税收的内在联系,突出强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提供的公共事务并不等于公共产品。并提出公共产品因人们在具体受益上的不同,可划分为生活条件性公共产品和经济条件性公共产品,私人产品消费税和所得税正是对应于这两种不同公共产品的“受益税”。指出理想的税制应是以所得税为主,私人产品消费税为辅,财产税、资源税、环境税等为补充的税收体系
【关键词】
全文来源于知网
《月令明义》对《月令》的儒学化诠释
蔡杰 翟奎凤
2018
3531
0
¥:0
收藏
四端之纯善与七情之无有不善——李退溪四端七情论中的“两情二善”
李致亿1,2
2018
137
0
¥:0
收藏
严复的君子观念
孙汉生
2018
251
0
¥:0
收藏
任何人都不能从不当行为中获益——论代孕龙凤胎案的当与不当
王勤芳1,2 许翠霞1
2018
423
0
¥:0
收藏
“译者主体性”诗歌翻译的前景化美学与构建
李雪
2018
533
0
¥: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