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内蒙古奈曼旗地处偏远,受环境、气候影响,城区内街路在每年春季都要经历一个反浆期,超重车辆进入城区后,造成个别路段路面损坏、上翻,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超重车辆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具体工作中,车辆损坏路面程度不同(如1m^2或2m^2),所以罚款标准也不应该相同,否则就谈不上公平、公正。我想问的是:在这方面有没有更为详细的标准(如损坏1m^2应罚款多少、损坏2m^2应罚款多少?)在处罚中,裁量尺度应该如何把握?请大家给予帮助、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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