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一个关于“摩的”案子,简要案情如下:2005年X月X日X时许,在X地,一车牌为XX的二轮摩托车搭载一乘客,并由乘客支付给车主5元钱人民币。因其涉嫌无证营运,被执法人员在巡查中查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执法局按程序对车主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处罚决定书中写道: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整;2.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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