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以下简称137号令)颁布以来,各地城管部门依据137号令的相关规定,不推不诿,认真履职,有效地打击了违建者的猖獗势头,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但随着查违工作的深入,部分地区土地的升值,不少违建者巧立名目,或打着危房改造的幌子,或拿着转让土地的手续应对执法部门。为此,城管部门在拆违工作中经常陷入尴尬的境地,要么拆违受阻,要么受指责,弄不好还要吃“官司”。违法建设应该谁来查处?有必要从法律层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
全文来源于知网
无锡锡山区城管局“一保二入三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杨玲 2018 10 0 ¥:0
收藏
设立61个服务点方便市民惠及百姓 张永杰 2018 111 0 ¥:0
收藏
“四抓”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实打实”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何颖 2018 210 0 ¥:0
收藏
许昌有一支特殊的编外城管督导图 岳殿峰 2018 228 0 ¥:0
收藏
谨防“厕所革命”误入歧途 杨明生 胡元军 2018 282 0 ¥: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