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规范执收执罚行为,确保市容管理出实效,近日,枣阳市城管执法局出台“十不准”规定,明确规定十类管理对象不准以罚代管。这十类管理对象包括:游散摊点、夜市摊点、五金加工点、疏导点摊位、废品收购点、洗车点、修车点、人行道占道广告牌、算命卜卦摊位。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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