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铜陵市铜官山区政府4月1日发布《关于对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的通告》,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针对日常在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较多的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占道经营、流动摆卖等九类不文明行为在进行纠正、劝导的同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如果在铜官山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有这些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还要接受行政处罚。如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的,可处以5元以上25元以下的罚款:乱倒生活废弃物或污水的,对个人可处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所有违反《通告》的行为由铜官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纠正并按照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关键词】
全文来源于知网
无锡锡山区城管局“一保二入三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杨玲 2018 10 0 ¥:0
收藏
设立61个服务点方便市民惠及百姓 张永杰 2018 111 0 ¥:0
收藏
“四抓”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实打实”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何颖 2018 210 0 ¥:0
收藏
许昌有一支特殊的编外城管督导图 岳殿峰 2018 228 0 ¥:0
收藏
谨防“厕所革命”误入歧途 杨明生 胡元军 2018 282 0 ¥: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