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某投资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在市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摘牌取得位于某路的L地块。2005年9月某开发区A社居委居民赵某擅自在L地块开发土地界内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其行为不仅侵害了投资者利益,而且影响了A小区居民复建安置房正常分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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