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2年6月25日住建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建法[2012]99号),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该意见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实施城乡规划行政处罚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享有的自主决定权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更好地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在执行过程中,笔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作实际.认为该意见中的部分条款在合法性与合理性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现提出如下几点个人意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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