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情简介 2013年7月5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市区人民广场南出口处,一家快餐店在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排放油烟,致使附近烟雾弥漫味道刺鼻。空气污染严重。经调查,该店7月1日开业,店主嫌安装油烟净化器费用高,所以未对油烟进行处理。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初步做出了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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