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X月X日星期二一起被群众举报的无照经营案 根据群众的举报,我和小石于清晨6时就赶到案发地——某区检察院宿舍前的公共场地,果真有个商贩在经营小百货。经现场询问和勘查.初步了解了案情:该商贩姓乐,江西省玉山县人:在此处经营小百货并未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当即将乐小姐所经营的物品依法进行暂扣.并书面通知乐小姐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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