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十五届秀山县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8年农村房屋火灾洪灾保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实施。《方案》规定:全县所有农民均可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对房屋和财产进行火灾和洪灾的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每年每户5000元,
【关键词】
全文来源于知网
市政府召开“清剿火患”战役新闻发布会 张剑军 陈山 安丽萍 2014 1852 0 ¥:0
收藏
江津自下而上排查安全隐患 何中锋 2014 1883 0 ¥:0
收藏
春节习俗大盘点:贴春联、守岁、拜年 李宏伟 2014 1921 0 ¥:0
收藏
总队举行灭火救援业务讲座 王一功 2014 1961 0 ¥:0
收藏
20具新灭火器的背后 李宏伟 2014 2026 0 ¥: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