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早在2005年云南省消防总队联合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共同制定了《云南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督,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督,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督。云南总队同时制定了云南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三项制度,即消防产品信息登记制度、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验证制度和消防产品现场抽查检验制度。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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