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实施至今,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个人与公共利益平衡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不可讳言的是,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现行的著作权法在很多方面已呈现出与当前的科技进步不相适应、与国际版权立法趋势不相协调的状况。对著作权法进行修改已是大势所趋。对此,学术界和实际部门已提出大量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涉及著作权法的诸多方面。本文对此不作赘述,而拟从其中的一个方面—美术作品的追续权的角度进行探讨,希望对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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