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语文课程标准提出:1~2年级学生学习有感情地朗读课文,3~4年级学生用普通话有感情地朗读课文,5~6年级学生能用普通话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在朗读要求中,从低年级的“学习”,到中年级的“用”,再到高年级的“能”,不断提高了对学生朗读的要求。可见,朗读贯穿了语文教学的始终,在语文教学中十分重要。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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